2026年忠县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
| 被处罚主体名称? 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? | 处罚类别 | 处罚事项 | 处罚依据 | 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文号 | 处罚结果? | 行政处罚时间?? | 处罚机关? | 承办人员? |
| 忠县千寻美容美体店 | 9250**********0W8L | 公共场所卫生 |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、微小气候、采光、照明、噪声、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| 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。 | 忠卫公罚﹝2026﹞2号 | 给予警告,并处以罚款 | 2026.5.27 |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| 唐继军、李羽帆 |
| 忠县蓓霓芬美容保健中心 | 9250**********5F4H | 公共场所卫生 |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、微小气候、采光、照明、噪声、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| 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。 | 忠卫公罚﹝2026﹞3号 | 给予警告,并处以罚款 | 2026.5.27 |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| 唐继军、李羽帆 |
| 忠县悦然美容美体中心 | 9250**********6L75 | 公共场所卫生 | 1.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;2.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| 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、第四项和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、第三十八条。 | 忠卫公罚﹝2026﹞4号 | 给予警告,并处以罚款 | 2026.5.27 |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| 涂憬、洪川 |
| 忠县红娅美容护肤店(个体工商户) | 9250**********Y578 | 公共场所卫生 |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| 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十八条。 | 忠卫公罚﹝2026﹞5号 | 给予警告,并处以罚款 | 2026.5.27 |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| 唐继军、李羽帆 |
| 忠县施友琴美肤美容中心(个体工商户) | 9250**********40X1 | 公共场所卫生 |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| 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。 | 忠卫公罚﹝2026﹞6号 | 给予警告,并处以罚款 | 2026.5.27 |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| 唐继军、李羽帆 |